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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与配股


起因最近中信证券配股被广大投资者骂的狗血淋头,很多大 V 说为什么不发行可转债,说中信吃相难看。我个人对可转债、配股和增发的区别不太了解,所以更新一篇博文来搞懂这个问题。

可转债

可转债是上市公司一个非常好的融资渠道。

上市公司通过可转债低息获取到资金。可转债的存续时间都是 6 年。持有人可以按照转股价将 100 面值的可转债转换成对应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转债在发行时会确定一个转股价,不低于是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间,如果出现分红送股,转股价也会自动相应下调。

当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原股东参与配售,则可以同时持有原来的股票和一部分的可转债,这个时候这部分可转债中暂时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算做公司的股东权益。这个时候对于小股东来说,股票和可转债的收益要分开计算,其中股票的收益几乎不受影响,因为股本暂时没有扩大,银行的盈利还实现了微升,他持有的可转债却可能出现小幅的溢价,即面值 100 元的可转债在市场上以高于 100 元的价格出售套利,这对小股东来算是发了个小红包。

套利条件为,可转债一手为 10 张可转债券,一张面值为 100,假设买入 10 张隆 20 转债,每张 206 元,总共投入本金 2055 元;转股价是 52.59 元,因此 10 张可转债可以转成 19 (100* 10\ 52.59 = 19)股隆基股份;最后 T+1 日卖出股票,假设以当前 110.19 元卖出,得到 2095 元,获利 39 元。

配股

配股全部由老股东参与。这家银行 A 无论是在原有股本的基础上额外配股 10%,还是 20%,原股东都可以全额认购。他们为了配股,又多交了一部分钱啊。我原来持有 10 万元的股票,为了配股,多交了 1 万元,现在我得持有 11 万元的股票才能享受到原来每股 1 元的盈利能力,相当于单位资金的盈利能力减少了,也就是原股东的利益受损了。

增发

再看增发,一般是定向增发,即只有少数的大股东或机构参与的增发。

100 亿的净资产增发 10%,募资 10 亿,10 亿股本变为 11 亿,这个时候大小股东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因为小股东一般都无法参与增发,只能坐看股份被摊薄为原来的 91%(100/110)。

总结

这样看起来,可转债的确是双赢的做法。毕竟股本没有迅速的稀薄,还给小股东时间机会。

整理自雪球